关于开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6-20浏览次数:326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我院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努力做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声誉,在本部门具有重要影响力,师生公认,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

      各二级院部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1位参选人,填报附件2《参选人材料填报表》,要求个人事迹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组织人事处OA。

推荐填报时间:5月21日-5月24日

      2.学院审核。

      党委将对各二级院部提报参选人材料进行信息审核并向组委会提交参评材料

审核时间:5月28日-6月1日

      3.评议与监督

      “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将设立开放平台,展示参选人事迹材料,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评议与监督时间:6月1日-6月30日

      4.校内复评

      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学院将开展校级“最美教师”评选,并推荐最优秀的2名教师参与省级评选。校级“最美教师”需进行专题片拍摄,并将专题片于校内媒体展播,专题片拍摄要求见附件1。

校内复评时间:7月1日-7月6日

      5.省级评选

      组委会会对20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全媒体展播,开放留言与互动功能,进一步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结合候选人事迹及展示评议情况,评出本年度“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30名,其中前10名为“2018齐鲁最美教师”。

省级评选时间:8月上旬

五、有关要求

      (一)“最美教师”评选是我院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推荐,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在推荐“最美教师”时,应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评选要严格把关,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参选人材料填报表》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附件2:参选人材料填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