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鲁教师函(2014)8号文件要求,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学院正式专兼职教师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 4、 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注: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需要《合格证》及普通话证书。 二、时间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5月24、25日,具体考点安排要等省里通知,请拟报名的老师们于本周五(5月9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表中涉及的“申请任教学科”见附件二,请选择“高职类”三级学科)发送至组织人事处李婧OA邮箱,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三)请自行打印以备测试时使用。 注:1、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但是如果学习期间缺少教育学、心理学及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博士生不用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但必须有岗前培训证书。 三、测试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28号)规定,教师资格考试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220元。 有关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附件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表.xls
 附件二:任教学科目录.xls
 附件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