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1-03浏览次数:1144

关于做好学院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部门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部门工作成效和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成立2017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考核内容

  

2017年度考核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部门考核(2018112日前完成);

  

2)干部考核(2018112日前完成);

  

3)教师考核(2018118日前完成);

  

4)党政工勤人员考核(2018112日前完成);

  

5)辅导员考核(2018112日前完成);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2018310日前完成)。

  

三、工作安排

  

(一)部门考核

  

1部门自查、准备材料201815日前完成)

  

各部门对照年初制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写出完成情况说明,对照常规工作目标填写自评表(附件1),并准备佐证材料。15日前向部门考核工作小组提交相关材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党政办公室;常规工作自评表报送组织人事处。电子版OA报送,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

  

2、部门工作业绩考核(201815-11日)

  

根据各部门工作汇报及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工作小组通过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分别对教学院部和行政部门进行业绩考核。

  

3、民主测评(201818-11日)

  

18-11日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学生代表对二级学院进行评议;

  

111日召开民主测评会议,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述职。述职后,教职工代表对部门进行测评。

  

4、确定考核结果(2018112日)

  

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对考评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形成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成绩,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考核结果。

  

(二)干部(部门负责人)考核

  

1、个人自评(201814日前完成)

  

部门负责人撰写述廉述职报告,14日前提交干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人事处)。

  

2、公示述职报告(201815-9日)

  

在校园网公布个人年度述廉述职工作报告。

  

3、民主测评(201818-11日)

  

18-11日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满意度测评;

  

111日召开民主测评会议,组织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测评。

  

4、确定考评结果(2018112日)

  

根据工作目标考核成绩及满意度测评成绩计算本人考核成绩,经学院党委审议后,确定考评结果。

  

(三)教师考核

  

1、个人自评(201815日前完成)

  

教师个人根据考核内容、要求,填写《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工作业绩学期考核表》,报送至各二级院部办公室。

  

2、工作业绩考核(1228日至2018110日)

  

1)教学工作量

  

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审核并认定;

  

2)教研工作量

  

① 学院统一组织开展的教学活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等,以二级院部为单位,直接统一到教务处审核并认定该得分项目(分配分数的项目需由项目主持人出具分数分配证明);

  

② 其他与教研相关的得分事项,需先由各二级学院把关审核,之后统一到教务处审核并认定该得分事项。

  

③ 校内外培训需由二级院部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步审核结果连同证明材料统一交到教务处审核并最终认定。

  

3)科研工作量

  

① 学院统一组织开展科研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等,以二级院部为单位,统一到科研处审核并认定该得分项目;

  

② 其他与科研相关的得分事项,需先由各二级学院把关审核,之后统一到科研处审核并认定该得分事项。

  

提交的科研相关材料需要同时在“数字校园-科研系统”中填报。

  

4)其它得分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

  

注:各得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需要打印或复印出来,附到各自的考核表后面;学院OA中公告通知的材料截图打印并附后即可。

  

3、综合测评(19日至115日)

  

各二级院部根据自主制定的教师评价办法对教师进行测评(制定和修订自主评价办法需经本院部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并到组织人事处备案)。

  

4、确定考评结果(117日)

  

1)各二级院部自行核对超额分数及总分的计算。

  

2)各二级院部将结果汇总(需填写《专任教师工作业绩学期考核汇总表》)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果上报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考核相关表格见附件2

  

(四)党政工勤人员考核

  

根据院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能,将学院党政教辅部门划分不同的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考核。第一考核小组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第二考核小组包括财务处、科研处;第三考核小组包括宣传部、国际交流合作处;第四考核小组包括招生就业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教育信息中心;第五考核小组包括总务处;第六考核小组包括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处;第七考核小组包括纪检监察处、工会;第八考核小组包括教务处

  

1)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测评(201815-9日)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科级及以下人员进行评议。

  

2)考核小组内成员互评(201815-9日)

  

按照考核分组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考核小组成员开展民主测评。

  

3)工作业绩考核(201815-9日)

  

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工作人员的表现和工作业绩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打分。

  

4)确定考评结果(2018110日)

  

考核小组将结果汇总,报至考核工作小组(组织人事处)。考核工作小组将结果报至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考核结果。

  

表格见附件3

  

(五)辅导员考核

  

1、个人总结(201815日前完成)。

  

按照《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实绩考核用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同时辅导员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提交至各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2、综合测评(201818-12日)。

  

二级学院考核小组组织辅导员所带班级中70%以上学生,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学生用表》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测评结果按考核权重的50%计入考核总分。

  

辅导员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二级学院用表》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表,每名辅导员的平均得分为其该项得分。测评结果按考核权重的30%计入考核总分。

  

由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依据《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职能部门用表》对辅导员进行测评,评议结果按考核权重的20%计入考核总分。

  

3、确定考评结果(2018112日)。

  

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考评结果,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考核相关表格见附件4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各部门在15日前到组织人事处领取《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教职工手填相关内容,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本部门教职工具体考核评语(不能简写同意),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由分管领导填写,下学期初31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交组织人事处。

  

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实际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人数的15%。原则上两个学期为优秀的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考核注意事项

  

1.考核过程要透明、公开、公正,考核主持人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要对考核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二级院部科级及以下专兼职管理人员考核由本院部组织,考核A等人数与教师A等人数的总量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30%

  

3.考核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院纪委对考核工作全程监督,认真处理相关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检查处理。

  

5.各部门、二级院部要按照安排积极组织相关考核、测评,并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考核办公室的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